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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点击:时间:2024-04-02 09:59:41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推进我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韶府发函〔2019〕8号)及《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4部门关于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1版)的通知》(韶市监联字〔2021〕11号)有关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市联席会议统筹汇总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共50项,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围绕国家和省重点工作,聚焦高风险行业、问题多发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中本部门牵头抽查的责任部门,在与配合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和细化抽查工作分工等事项内容。发起部门可参照本部门上一年度抽查情况分析中问题发生率较高和存在风险较大的领域,提前与配合部门沟通确定联合抽查的对应业务条线,配合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抽查,属于省、市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内容的,不得推诿不参加联合抽查。

  二、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法定工作时限内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列入国务院大督查事项、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和政府绩效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抽查检查工作应涵盖抽查工作计划所涵盖的全部检查事项,对抽取的检查对象应100%完成检查。已完成抽查检查的企业达到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100%,已完成抽查检查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比例达到100%。对抽查中发现的应当立案调查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附件:韶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韶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联席会议(代章)

  2024年3月14日


  附件

  韶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工作簿1_Sheet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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